2020年杭州市小学生转学、学籍问题汇总
01
转学问题及流程
问题一:如何转学?需要办什么手续?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转学:家长工作调动、家庭住址迁移,或因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者。
2、一般应在寒、暑假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3、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比如说六年级春季学期一般不允许转学。
说明:想转入公办学校,需具备户籍或房产或特殊引进人才等必备条件;转入民办,非杭州户籍或学籍,在初中阶段转入意义不大。
问题二:转学流程如何办理?
1、家长向要求转出学校和申请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双方学校同意。
2、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转出学校向申请转入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经回执同意后开具转学证明。
3、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有关档案。
4、转入学校在开学三周内持学生转学材料向教育局申请学籍。
5、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若转入学校学额已满,应及时报告教育局,由教育局就近安排学生。
6、学校对转入学生的转学证明和转出学生的转学证书存根,每学期应整理成册,并列档保管。名单报教育局备案。
转学材料: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转学证明、义务教育卡、学籍卡、体检表等。
提示:
转学是不管学区不学区的,关键是转入的学校要肯接收。首先要找转入的学校联系,学校一般会接受报名,如果同意转入,要接入的学校会发给你一张转学籍的表(一式四份),接收学校签字盖章;
然后到要转出的学校办理办学手续:首先需要在转出学校将孩子的学籍档案、健康档案拿好,并在一式四份的表上转出学校一栏签字盖章,再到转出学校所在区教育局签字盖章,再到转入学校所在区教育局签字盖章,再回到转入学校将盖好四个章的表和孩子的档案一并交给学校就好了。
整个过程其实后面的都是形式上的东西,跑腿就行了。最主要是第一关,你这个年级有空的名额(学校每个班学生的数量还是有限制的),且学校要肯收,必要的关系还是要托的。
02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休学等问题
问题一:学籍属于谁管?
1、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籍,负责颁发义务教育证书;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督促学校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向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学籍信息。
2、学校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并按年度分类整理。
3、省、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一律纳入所在县(市、区),实行属地管理。
问题二:想让孩子7岁上学,怎么办?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实行秋季招生。公办小学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凡年满6周岁〔入学当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儿童,必须到学区对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条件暂不具备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7周岁。
2、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批准,同时由学校报县(市、区)教育JU备案。
现阶段的各省小学入学,不是说家长想让孩子7岁上就7岁上的,一定要办理相关手续,才能孩子第二年7岁的时候顺利上小学。
问题三:学籍怎么建立?学籍档案包括什么内容?民办学校是不是没有学籍?
1、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学籍号具体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订;学籍辅号以入学时间、年级、所在区县等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2、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享受资助信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3、民办学校由学校按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招生办法招收新生,纳入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
建学籍不需要家长费心,只要孩子入学了,学校会帮助孩子建立学籍。民办学校当然是有学籍的。
问题四:孩子生病了,想要休学如何办理?
1、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超过三个月不能坚持学习者,凭证明,或其它特殊情况超过三个月不能坚持学习者,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一学期内因事、因病请假时间累计超过上课时数三分之一以上者,亦可准予休学。
3、休学期限为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提出申请可继续休学,连续休学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4、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经学校审查核准,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复学。复学学生一般应随下一届学生学习。
问题五:想让孩子跳级或留级,可以吗?
义务教育阶段每一学段内升级采用直升式,不允许跳级、留级。
在成都,想给娃儿转学,父母该如何为孩子处理转学问题呢?转学时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呢?何时转学才不会错过最佳时机呢?转学需要提前备好哪些材料呢?
简单来说,转学就是学生从一个学校转入另一个学校。
对于成都很多家长而言,转学的流程是一个盲区,找不对地方办理,也是一个难题。而通过对转学流程的细节化,转学也就不再让人“两眼一抹黑”了。

1、学生户口由外地迁入本市,可申请转入本市中小学;
2、学生户口由本市迁往外地,可申请转往外地中小学;
3、学生户口随家长户口在市内迁移后,户口所在地离所在校(以下称原校)过远,或有其它特殊原因(特殊原因需由有关区、县教育局主管科室认定),可申请在市内学校间转学。

转学办理的时间一般在每年秋季集中受理一次,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开学后一周内办理,具体可向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第一步:先由接收学校出具接收证明;
第二步:经接收学校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同意后;
第三步:转出学校方可办理转出手续。
学生转入学校未落实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对没有申请转学的学生不得迫使其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原校承担责任。
1、户籍地上学申请转学
户籍地上学,指成都市区内户籍地与学籍一致的学生。学生转学坚持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依据“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毕业年级接收转学生的工作,最迟不得晚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办理。因特殊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需中途转学,经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方可办理学期中途转学。
学生在休学期间、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公办九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2、外地、跨区申请转学
外地、跨区转学,是指成都市内户籍与学籍不一致的学生转学。
学生由外省、市转来本市及市域内跨行政区转学,应出具学生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或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的证明,向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转学,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统筹安排入学。
本市学生转往外省、市或其他区(市)县,应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持户口证明(或监护人工作变更证明)、接收学校证明,向原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核准后发给转学证明,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可办理转出手续。

初中学生转学
学籍卡片原件(原校须复制一份留存)、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体格检查表。共青团员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可一并随转。
高中学生转学
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高中学生评语表、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践表、体格检查表、会考成绩。共青团员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可一并随转。
申请步骤
1:学生及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到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经转入、转出学校同意后,到学校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市直管学校不进行此项);
2:在市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交《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由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审核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当场一次性告之由申请人应当补齐、补正的全部材料),对于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受理;
3:市教育局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通过,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并告知申请人原因;
4:申请人在窗口当场领取申请结果。
提示:如跨省转学,请到四川省政务中心省教育厅窗口办理(与市教育局窗口同在5楼)。办理地址:相关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学校

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向借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四川省普通高中借读申请表》,经借读学校、学籍注册学校同意、盖章后,学籍注册学校、借读学校学籍管理员分别将《四川省普通高中借读申请表》电子照片作为佐证材料上传给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注意:学籍注册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四川省基础教育信息管理平台(高中)系统中发起借读申请,借读学校、借读学校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籍注册学校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成都市教育局分别在系统中核办,完成借读手续。

目前,成都市转学只要求将接收学校的纸质接收证明材料交给转出学校,其他转学程序均在网上完成,成都市外学校有其他需求的,我们配合完成并提供服务。

跨省转学四方核办:
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
转学流程:
1.转入学校发起跨省转学申请(需要正确输入学生姓名和学籍号,输入有错的,将无法办理而退回转入学校,需要重新发起)
2.转入学校核办——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转出学校核办——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3.四方核办无误后,由转入学校调取学生档案。
4.办理完后,转入学校应告知家长。
整个过程均在网上进行,家长只要确认转入学校已经正确发起转学申请,并将学校接收函交给转出学校即可。
办理休学手续
办理时间:开学两周内
承办部门: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办理程序:学生要求休学,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所在学院提出意见,报教务处审批。
办理休学流程图
1.学生由于生病原因,经校医院提出病情诊断意见和休学建议,由学生向所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休学申请表
2.院(系)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3.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休学条件者,开出离校通知单
4.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5.学生凭已全部周转完的离校通知单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明回家休养
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1.见学生手册中《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2.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a学生因伤、病经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b根据考勤,一学期因病请假而累计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c因某种特殊疾病原因,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d在允许修业年限内,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办理休学手续
不须要理由,直接和班主任说,再到主任室签下名就好!在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由学生家长持市级以上医院的原始病历、诊断证明和建议休学证明,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填写《青岛市普通中学学生休学(复学)备案表》,由学校学籍管理员持以上材料于周一到教体局基教科办理休学手续。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持医院证明,续办休学手续,高中学生原则上只准许休学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予退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办理休学手续,确需休学的,应持市级以上医院的原始病历、诊断证明和建议休学证明,经学校校长、教导主任和班主任签字后,到教体局基教科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擅自休学的,高中学生按自动退学处理,初中、小学生要追究学校负责人责任。处理学生退学,应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并及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一、家长写申请,带学生本人、户口、身份证一同面见班主任。班主任问清原因、做好记录,查验、核对户口、家长身份证准确无误后,在离校循环单及申请上签字认可。
二、年级部主任询问情况,做好记录,审查材料,确认无误后,在循环单及申请上签字认可。
三、政教处主任审核所有材料,逐一做好记录,在循环单及申请上签字认可。
四、校长审请材料、问明原因,记录完毕后,在循环单及申请上给予签字批准。
五、财务处见校长批准的循环单后,为准备离校学生核算应退费用,报校长批准后给予清退。
六、政教处宿管科长依据审核完全的循环单办理退宿手续并在循环单上签字认可。
七、政教处保卫科长查验离校手续齐全后,收回申请,胸卡,查验离校学生没夹带学校财产、物品后,在循环单上签字认可,开出门证放行,循环单、申请、胸卡上交政教处主任办存档。
八、政教处依据保卫科收回的审批完备的申请、循环单为退学或转学学生提取档案,办理学籍手续。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定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休学的申请条件: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一学期内缺课累计超过总课时数的三分之一仍不能上学的,准予休学。
扩展资料:
休学的注意事项:
1、休学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办理,休学以一年为期。
2、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级甲等医院(一般县级以上医院都属于三甲医院)诊断证明书,无诊断证明书或无盖章者无效;
3、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辅导员,辅导员核实情况,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4、如因病休学,学生需将材料交至校卫生科,卫生科对学生病情进行核实;
5、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所在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院系主任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6、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学生处,学生处处长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7、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教务处处务会讨
一、家长写申请,带学生本人、户口、身份证一同面见班主任。班主任问清原因、做好记录,查验、核对户口、家长身份证准确无误后,在离校循环单及申请上签字认可。
二、年级部主任询问情况,做好记录,审查材料,确认无误后,在循环单及申请上签字认可。
三、政教处主任审核所有材料,逐一做好记录,在循环单及申请上签字认可。
四、校长审请材料、问明原因,记录完毕后,在循环单及申请上给予签字批准。
五、财务处见校长批准的循环单后,为准备离校学生核算应退费用,报校长批准后给予清退。
六、政教处宿管科长依据审核完全的循环单办理退宿手续并在循环单上签字认可。
七、政教处保卫科长查验离校手续齐全后,收回申请,胸卡,查验离校学生没夹带学校财产、物品后,在循环单上签字认可,开出门证放行,循环单、申请、胸卡上交政教处主任办存档。
八、政教处依据保卫科收回的审批完备的申请、循环单为退学或转学学生提取档案,办理学籍手续。?1、学生本人提交休学申请书(如果是请人办理需要出示委托书及申请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同意意见并签字(无法邮寄可使用传真件);
3、如以生病为理由,需要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证明;
4、满足以上三项,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休学报批表》,办理报批手续;
5、报批表办理完成后,将该表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由学籍管理科打印休学证明并发放《休学程序单》;
6、学生携带休学证明和《休学程序单》,去各行政部门办休学手续;
7、学生将办理完成的《休学程序单》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8、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查休学申请书、家长同意书、医院证明、《休学报批表》和《休学程序单》资料齐全后在青果系统和学信网上做相关异动,并开据休学存根给学生。
扩展资料
休学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办理,休学以一年为期。
1、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级甲等医院(一般县级以上医院都属于三甲医院)诊断证明书,无诊断证明书或无盖章者无效;
2、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辅导员,辅导员核实情况,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3、如因病休学,学生需将材料交至校卫生科,卫生科对学生病情进行核实;
4、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所在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院系主任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5、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学生处,学生处处长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6、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教务处处务会讨。
7、具体因地域校方不同而另议
一学生因病经学校卫生所确认,需要停课治疗、休养、其治疗和休养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以上者。
二学生一学期中因病、因事缺课时数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
三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的。
第三十一条休学学生应办理休学手续离校,学校保留其学籍,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的学生待遇。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限(因病休学经学校批准,可以连续休学两年),但累计不超过两年。
查一下你所在学校类型的学籍管理规定就知道了。如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高校学籍管理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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