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初中后普职分流是误读?[捂脸]
教育部需要语文培训[大笑]
那就初中毕业全部进职高,职高里面也有公共课,职高毕业也可以考,也可以参加工作,自主选择好了!
但是工人地位不提高,不能有正常的晋升和提拔,家长一定不会让孩子首先去选择职业高中,这是绝对的!
无疑就是今年两会中又被大家提起的“取消中考普及高中”,9年义务教育改为10年义务教育的话题了!
“走出教育内卷须从教育制度改革上入手,普及高中是必由之路。”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华西医学中心副主任甘华田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出建议:
把小学六年制改为五年制,保留初中三年制,高中三年制改为二年制。
这样的提议,是否有充足的理由和初衷呢?
大家都知道,我国现行的是中考就分流制度,也就是说很多学生中考之后,就会分流至中职学校,但对15岁的他们而言,心智尚未成熟,匆忙做出这个分流似乎没有考虑到学生本身,很多家长也很苦恼中考分流和中职教学质量的问题,很多中职学校哪里是学习的地方,更像是个混日子的地方,孩子怎么能学到像样的知识呢

北京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姚洋也是义务教育改革的支持者,他也支持十年义务教育,人人有高中上,等年龄成熟了,再去根据个人的情况去选择自己的方向,而且他也根据北大调查数据说明,我国城市年轻人的平均教育水平不足12年,有很多低收入阶层学生在高中辍学,而我国农村年轻人的平均教育水平没有达到10年,高中辍学的人就更多了,这样对年轻人都很不公平,应该充分把高中纳入义务教育,才能同步走

其实早在2017年的十九大报告中的确提出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当时也是引起了一番热议,不过大家热议的同时,似乎也没有太搞清楚这份报告中的具体内容,简而言之,报告中的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不是让每个都读普通高中,而是让孩子至少有技校可以读。


今年的两会又有代表提出了这个建议,大家可以冷静下来仔细思考这个问题,但想要等到真正落实的那一天,路还有很长一段要走!
父母不让子女上学是违法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最近,江苏苏州昆山某小区的一位楼管员发现,有一个十来岁眉清目秀的小女孩,不但上不了学,还要在小区里捡垃圾替父母赚钱。小女孩父母称,这孩子可能有轻度精神病,为此才不送她上学。但是,警察单独和小女孩进行过沟通,并做了简单测试,发现小女孩对答自如,能读书写字,还当场写了一首唐诗。警察表示,这一切足以证明她智商是没有问题。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五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如果,不是因为特殊原因,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如果不让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是违法行为。
父母不让孩子读高中不犯法。我国的义务教育制度是9年,通常初中毕业后,已完成9年义务教育,高中不属于义务教育制度范围,所以不让读也是不犯法的;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公益性、普及性的基本特点。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部分省市为小学五年,初中四年),这一规定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是适当的。
扩展资料
我国义务教育制度的意义
义务教育是面向全体适龄儿童少年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基本均衡的义务教育是政府的法律责任,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应该享有接受质量合格的义务教育的平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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